根据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甘财金〔2024〕15号)及《甘肃省人社会厅甘肃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印发<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甘人社通〔2024〕299号)等相关政策规定,现将经初步审核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张明国等3名同志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若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,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,我们将认真受理调查核实。若不存在问题,将按有关政策规定到经办银行按程序办理贷款业务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1日-11月25日,共3个工作日。
受理反映地点及举报电话:
地点: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
举报电话:0936-6621530 0936-6620987
附件:附件1:高台县2024第十一批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名单.pdf
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11月20日